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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唐河县招聘治安巡防队员35人公告

微信公众号 | 2024-03-0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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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唐河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男性治安巡防队员35名,从事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2、政治坚定、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能够适应加班、夜班等工作;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3月12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身高在1.7米以上,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6、同等条件下,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的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和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9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唐河县体育广场老干部活动中心四楼,咨询电话:0377--68923268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应聘人员户籍地不限)、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退伍军人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全部用A4复印);同时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蓝色背景),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者现场如实填写《唐河县招聘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

  (3)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时事政治、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用书(点击购买)

  (四)体能测试项目:1、男子1000米长跑;2、4x10米折返跑。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聘用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体能测试合格,根据拟招聘人数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地点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察政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个人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政审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所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巡特警大队负责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所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等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工资标准:每人21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唐河县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唐河县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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