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新华社16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7日,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行业体制改革的关系?
答: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在总结前期各行业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是解决改革涉及的共性、基础性和衔接性问题,不是“另起炉灶”,不替代正在进行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同时也明确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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