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日前印发《关于我省考试考核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1年起,河南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实行考试成绩与功绩制积分相结合的办法,将军转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促进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落实。
功绩制积分是将军转干部的军龄、职务级别、任职年限、服役地区和特殊岗位、因战因公致残、奖惩情况等进行量化赋分,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军转干部在服役期间的贡献和实绩。出台该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体现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内容统一为招录公务员考试规定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功绩制积分要素主要包括军龄、职务级别、任现职年限、立功受奖、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学历等,每项积分要素均有相应的计分标准。功绩制积分要素的计分时间,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综合成绩的计分办法是:团职干部(含同职级文职行政干部)按照功绩制各要素积分累计计分;营职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按本办法规定的功绩制积分的40%和考试成绩的60%折算计分。
考务工作由河南军转办负责组织实施,河南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功绩制积分的计分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和军转安置部门依据军转干部档案记载和审核情况具体实施。各省辖市和省直根据当年省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结合实际,按照军转安置政策规定和考试考核成绩,分别制定具体的选录办法,确定选录人员。(省军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