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用的2012年省选调生,由省、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为其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被录用的外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就业报到证开往河南省教育厅就业办,就业报到证上注明“河南省2012年选调生”,档案于7月15日前寄往“河南省教育厅就业办”(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邮编450016);被录用的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就业办负责派遣,档案由学校直接送往省辖市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被录用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递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转递党组织关系的,转至所报考省辖市市委组织部。被录用人员另找其他工作单位的,省教育厅就业办不再改派。
2、被录用人员的联系电话如发生变更,要及时告知所报考省辖市委组织部青干科,以便及时通知参加培训、办理录用手续。
河南省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