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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公务员:2013河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体检复查

河南人事考试网 | 2013-08-3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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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3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规定:“招录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各省辖市级检察院政治部已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请接到通知并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2013年9月3日早晨6:20到豫检鸿丰宾馆门口(地址:郑州市英协路与凤鸣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集合。具体事宜各省辖市级检察院政治部将电话通知复检人员,请大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在复检前注意休息,勿饮酒、熬夜等,当日空腹参加复检。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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