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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事业单位:201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3-10-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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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名,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 强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李亚杰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副组长: 贺绍华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苗满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副处长)

  成 员: 学院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系(部、院)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劳动处。

  (二)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至10 月15 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发布期内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推荐2),连同其它应聘材料一并发送到rsc@hncc.edu.cn邮箱。10月 16 日现场确认,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现场确认时学院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考试环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直到取消该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现场确认地址:学院艺术中心一楼(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371-60868023

  王老师 15565055511、朱老师 15138915399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

  实行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有工程(实践)经历同时具有副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者、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在学院网站(www.hncc.edu.cn)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

  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总分100分。

  (1)、试讲(70分):时间约15分钟,应聘者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讲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在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2)、综合素质测试(30分):由学院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其所具有的特长、专长,考察了解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知识、敬业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含)者,不得参与本岗位的竞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招聘岗位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的主要内容是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中的招聘基本条件和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要求。

  (七)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后,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限为半年(其中初次就业者本科毕业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动处 0371-60868023

  监督电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371-87166667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附件:

  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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