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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新乡市红旗区司法局现面向全市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5人,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踏实、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
(三)新乡市区常住户口;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律、中文、计算机、教育或心理学专业及相近专业。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七)复转军人优先录用,需提供高中以上文凭及复转军人相关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8日—2015年12月30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人民路公园北街20号);联系电话:18237308311。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及法律基本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三)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红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五、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情况,综合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依据体检结果,由红旗区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部门组织进行政审。
六、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政审合格者,由红旗区司法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新乡市宏启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红旗区司法局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
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底于当地底工资标准16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