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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常见问题解答

职铭教育 | 2017-02-1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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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1、执业医师、职称药师、护士、护师与执业药师证书是否有冲突?

答:完全不冲突,执业医师、职称药师、护士、护师等卫生职称类证书主考单位为卫计委,而执业药师主考单位为药监局及人社局,平台不同。

2、执业药师好考吗?

答:相较于执业医师考试,执业药师考试还是比较容易的。首先,执业药师只有笔试,没有技能实操。其次执业药师考试不设助理和执业之分,一旦考取,就是执业药师。后执业药师考试的成绩是累计滚动的,相邻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即可,大大降低了考试的难度。

3、我去年已经考过了西药执业药师,能不能再考中药执业药师?

答:如果您已经拿到了西药执业药师证书,并且的非药学类专业,我建议今年可以再考执业中药师。,政策是允许考取双证药师的。第二,中药证数量远远小于西药,前景比西药好些。

4、执业药师报考对象有何要求?

答: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报考对象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以下几种人员不得报考:

(1)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

(2)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

(3)在校在读无工作经历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5、外籍人员能否报考?

答: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考。

6、不在境内就业的港、澳、台专业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上述规定,不在境内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凡符合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也可参加考试。

7、报考条件中“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怎么理解?

答:两个学位的专业都要求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8、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专业技术职务”如何理解?

答: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药学、中药学、医学、生物学和化学类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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