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濮阳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技能考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经补录后,按实际人数进入技能考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8日(周二)——1月10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濮阳市开德路182号)。
四、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确认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该登记表在本公告附件自行打印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证者要求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计算机技能考试的人员。计算机技能考试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布。
3.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计算机技能考试资格。因考生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将发布递补人员名单,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应确保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如果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依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咨询电话: 0393——6683128
监督电话: 0393——6683128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7日
附件一:《拟参加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资格审查确认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