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报考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月24上午7:30前报到。
地点:河南检察官学院新乡分院3号楼(新乡市工业区管委会东邻200米)
行车路线:新乡市区内可乘坐126路公交到达。
二、面试须知
1、应试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报考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封丘县人民检察院、长垣县人民检察院、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凤泉区人民检察院的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和报考单位的官网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附:《面试考生守则》
咨询电话: 0373--5123112
面试考生守则
一、应试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不得佩戴明显饰物或饰品。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应试者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应试者不能在面试试卷上涂写、作答,要保持面试试卷的清洁,以保证下面的考生正常面试。
八、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九、应试者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拒不服从安排和扰乱考场秩序者以及在面试过程中有其他舞弊或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