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19年2月12日、13日、14日资格复审情况,根据空缺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一次性递补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请递补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2月15日-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报考汝州市人民检察院(0402)职位的,资格复审地点在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大门西侧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6856371;报考其他职位的,资格复审地点在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公楼五楼507房间,联系电话:0375--2970118。
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资格复审确认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该登记表在本公告附件自行打印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计算机技能考试的人员,发放计算机技能考试通知单。同时,在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计算机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3、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
附件:1、《资格审查确认情况登记表》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