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人。主要从事新野县公安局反恐防恐、街面巡逻、应急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
二、待遇
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待遇由县财政保障,按照劳务派遣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可靠,品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5、有反暴恐或特警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4、现正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或曾经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被公安机关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后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情形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政府网站及张榜公布等形式予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4日
2、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汽车站东200米)。咨询电话:1663875161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现场报名;复退军人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退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现场报名;
(2)如实填写《新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并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张榜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的全部报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和基本素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1:1.5的比例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选取。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具体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
(六)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招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主要审查拟聘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等,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八)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采取张榜和在县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劳务派遣公司为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
五、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凡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坚决服从组织分配。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新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