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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00名公告

未知 | 2019-10-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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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20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集中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0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5所“双一流”高校(不限学科专业)、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和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不限学科专业)集中选调1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机关职位和部分区级机关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双一流”高校(不限学科专业)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校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七)报考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发布。选调公告、政策问答在选调高校网站公布。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9年10月29日10:00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gwybm.shacs.gov.cn/jzxdswsb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8:00。

  报考选调生时,可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并在缴费时进行确认。

  3、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报名结束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在各高校审核推荐的名单中,进行统一择优审核。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

  4、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11月12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19年12月4日10: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5、笔试。选调生笔试与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笔试成绩既可在选调生选拔中使用,也可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使用。

  笔试计划于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进行。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6、确定面试名单。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选调人数,以1:3比例确定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

  各类别方向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可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计划于2020年1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7、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20年1月4日至8日期间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20年1月2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8、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进行体检。

  9、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10、选报职位意向。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选报市级机关或区级机关具体职位意向。

  11、考察。上海市委组织部组织选调生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12、公示。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0年3月左右进行公示。各高校拟选调人选通过本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录机关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同时与选调人选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13、基层培养锻炼。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基层培养锻炼期内,将不分配到招录机关具体部门,统一组织赴基层锻炼,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4、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选调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上海市委组织部可根据上海重点工作任务及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行组织调配或安排岗位交流转任,加大选调生统筹培养使用力度。

  四、其他政策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公务员笔试成绩(如选择除综合管理类外其他类别,需加考相关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可直接参加公务员职位报名(具体详见《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五、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0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务和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21-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21-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24022726

  监督电话:021-643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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