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选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中心城区乡镇和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选岗等环节,经研究,确定39名拟选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
受理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94-8269967
0394-8222663
附件:周口市选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到市中心城区乡镇和街道工作拟选调人员(递补后)名单公示
2020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