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行备考

首页 > 河南金融银行招聘考试 > 河南银行招聘考试 > 银行备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

华图教育 | 2020-03-04 09:16

收藏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 )万元。

A.216 B.2172

C.240 D.2412

正确答案:A
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216(万元)。因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材料成本;由于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消费税也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