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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

华图教育 | 2020-03-04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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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

A.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B.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BC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聘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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