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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考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法律工作经历?

华图教育 | 2020-03-2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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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考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法律工作经历?

  答: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和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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