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提出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内,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