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外卖员甲某为了赶在规定时间内将外卖送到客户手中,骑摩托车超速飞驰,不慎将行人乙某撞倒,致其骨折住院。乙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某辩称自己送餐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外卖公司承担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B.应由甲某承担责任
C.应由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甲某承担次要责任
D.应由甲某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32. 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外卖员送外卖属于外卖公司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行为,应由外卖公司承担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项。
A.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B.应由甲某承担责任
C.应由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甲某承担次要责任
D.应由甲某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32. 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外卖员送外卖属于外卖公司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行为,应由外卖公司承担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