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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下列罪名中,A.贪污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工

华图教育 | 2020-04-0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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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下列罪名中,
A.贪污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B.玩忽职守罪
C.受贿罪
D.行贿罪
36. 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由此可见,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A项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本罪的主体亦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B项排除。C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故本罪的主体亦为国家工作人员,C项排除。D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可见,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D项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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