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答案:
(1)①交款提货方式销售的汽车30辆,由于已经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450万确认为销售收入,企业按照430万为销售收入计算有误,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②销售给特约经销商的汽车50辆,销售折扣不能冲减销售额,以全部销售额作为销售收入,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③销售给本企业职工的汽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税金,价格属于是明显偏低,应该核定计税依据,由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应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企业按照成本价格50万计算收入有误,所以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④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因为售价高于原值,应该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企业没有计算有误。
⑤企业购进机械设备,属于是固定资产,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3.4万元有误。
⑥对于装卸费、保险费用不得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误。
⑦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有误。
⑧对于发生的原材料的损失中的运费的进项税额计算有误,应该是2.79/0.93×7%,企业将属于运费的进项税额按照原材料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有误。
(2)2005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0×17%+102+5×10×(1+8%)÷(1-8%)×17%-[102+20×7%+1.2+2×7%-(35-2.79)×17%-2.79÷(1-7%)×7%]+65.52÷(1+4%)×4%×50%=90.68(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90.68-78.95=11.73(万元)
(3)2005年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0×8%+600×8%+5×10×(1+8%)÷(1-8%)×8%=88.70(万元)
应补缴消费税=88.70-85.44=3.26(万元)
(4)偷税数额=11.73+3.26=14.99(万元),大于10万元。
偷税比例=14.99÷(90.68+88.70)×100%=8.36%,小于10%。
该企业偷税比例在没有达到10%以上,没有构成犯罪。应该属于是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答案:
(1)①交款提货方式销售的汽车30辆,由于已经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450万确认为销售收入,企业按照430万为销售收入计算有误,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②销售给特约经销商的汽车50辆,销售折扣不能冲减销售额,以全部销售额作为销售收入,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③销售给本企业职工的汽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税金,价格属于是明显偏低,应该核定计税依据,由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应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企业按照成本价格50万计算收入有误,所以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④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因为售价高于原值,应该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企业没有计算有误。
⑤企业购进机械设备,属于是固定资产,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3.4万元有误。
⑥对于装卸费、保险费用不得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误。
⑦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有误。
⑧对于发生的原材料的损失中的运费的进项税额计算有误,应该是2.79/0.93×7%,企业将属于运费的进项税额按照原材料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有误。
(2)2005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0×17%+102+5×10×(1+8%)÷(1-8%)×17%-[102+20×7%+1.2+2×7%-(35-2.79)×17%-2.79÷(1-7%)×7%]+65.52÷(1+4%)×4%×50%=90.68(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90.68-78.95=11.73(万元)
(3)2005年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0×8%+600×8%+5×10×(1+8%)÷(1-8%)×8%=88.70(万元)
应补缴消费税=88.70-85.44=3.26(万元)
(4)偷税数额=11.73+3.26=14.99(万元),大于10万元。
偷税比例=14.99÷(90.68+88.70)×100%=8.36%,小于10%。
该企业偷税比例在没有达到10%以上,没有构成犯罪。应该属于是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