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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驻马店正阳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辅警9人公告

正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4-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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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辅警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书记员6名,辅警3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正阳县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求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出生);
7.书记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反规定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或者给予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2019年4月16日(8:00-12:00;15:00-17:00)。
报名地点:正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楼405办公室)
2.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底色不限)到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因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考试形式统筹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参照2016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录取人员至正阳县人民法院工作。

五、岗位待遇
(一)录取人员工资标准为265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从工资中代扣。
(三)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正阳县人民法院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一致后续签劳动合同。
 
六、监督管理
(一)正阳县人民法院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并停止拨付相关费用。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正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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