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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一)

| 2020-04-2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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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大家带来《公文之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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