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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二)

| 2020-04-2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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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大家带来《公文之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4.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5.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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