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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河南华图 | 2020-04-2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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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张某下班途中被一歹徒尾随,歹徒将其皮包抢去后,持刀逼住张某的喉部要其交出银行卡密码,张某不从歹徒持刀便刺,张某情急中夺过匕首,将歹徒刺伤。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A.张某构成伤害罪 B.张某属于正当防卫

  C.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D.张某不负刑事责任

  3. 甲整理行装去沙漠旅行,仇人乙在甲带的水中掺入了剧毒药品,之后仇人丙将甲的水壶钻了个洞使水蒸发和渗漏,结果甲在沙漠中干渴而死。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B.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D.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D。解析:《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故本题答案为CD。

  2.【答案】BD。解析:《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对抢劫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D。

  3.【答案】AD。解析:乙丙二人由于事先无杀死甲的通谋,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二人的责任应当分别认定。乙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有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甲的死亡是因为干渴,所以死亡与乙的杀人行为无因果关系,死亡结果无法归属于乙的行为,故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B选项正确。而丙同样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有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甲的死亡与丙的杀人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死亡的结果能够归属于丙的行为,故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C选项正确。所以,错误的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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