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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主体要素之标题

| 2020-04-2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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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大家带来《公文主体要素之标题》,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公文是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规考点,在考试过程中,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公文改错亦或者是公文写作,标题都是其中考察的重难点,下面就给大家主要梳理一下,在客观题华图文标题的考点。

公文的标题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名称与事由中间用“关于”二字隔开,例如:《国家发改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4年)的批复》,“国家发改委”即发文机关名称,“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4年)”是事由,“批复”是文种。有的同学在日乘生活中也会见到这样的标题“通知”,这标明了发文机关名称、关于和事由是可以省掉的,但文种绝对不能省略。

在客观题中,考察公文的标题常见考察方式主要是“下列关于公文的标题,写法正确的是?”遇到这种类型的题目,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标题要素位置是否正确。例:《国务院年关于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这个标题明显“关于”位置不正确。

第二:文种是否搭配准确,标题中是否出现了多个文种或者没有文种。例如:《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函》、《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各区举办秋菊展工作安排的议案》《国务院关于年政府工作》第一个标标题中就是出现了多个文种,而第二个标题文种使用议案,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常提请审议事项,此时使用议案明显不当,用通知更为恰当,第三个标题则缺失文种,正确写法要加上“报告”二字。

第三:标题中是否有语病。例如:《XX市政府关于XX同志的考察报告》这个标题就存在歧义,可以改为《XX市政府关于考察XX同志的报告》则更为合适。

有的时候,题目中也会这样去问“下列标题中可以使用函的是?”这种题型从表面上看是在考察标题,其实考察的函的概念和行文关系,所以实质意义上不属于标题要素的考察,在此不再赘述。

下面练习题来巩固一下今天所学的知识点,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吧。

1.下列公文标题写法正确的是( )

A《国务院关于提请XX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B《请求将XX同志追认为烈士的决议》

C《XX人民政府关于抑制蔬菜水果价格上涨工作的经要》

D《XX省人民政府年度农业秋熟超产活动先进单位的表彰通报》

【答案】A。解析:B项无发文机关名称和关于,且文种不正确,应为《XXXX关于将XX同志追认为烈士的请示》;C选项文种不正确,应为《XX人民政府关于抑制蔬菜水果价格上涨工作的纪要》;D选项无关于且语序不正确,应为《XX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年度农业秋熟超产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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