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笔试备考

首页 > 河南三支一扶考试 > 备考技巧 > 笔试备考

公共基础知识:农业农村法律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

华图教育 | 2020-05-20 16:29

收藏

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之农业农村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通过三支一扶考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设立程序
1.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2.设立人一致通过合作社章程;
3.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考试网,了解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