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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形态

华图教育 | 2020-05-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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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共同犯罪与犯形态如果作为一个单独的知识点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也是常考点和重难点,所以大家在复习的时候都会很认真的准备这两方面的知识。但是当我们把这两个知识结合起来,也就是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犯罪的形态呢?肯定是有的,那么我们在做题时遇到怎么去判断呢?不着急,听我慢慢的给大家解释。
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人身或者财产已经发生实际损害,原则上各共犯人都是既遂。但是如果有的共犯人的行为对既遂的结果并没有提供帮助,或者没有对既遂的结果没有任何的影响,则这个人不成立既遂,这时候就按照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来具体的定罪量刑。比如主观原因造成的就是犯罪中止,客观原因造成的就是犯罪未遂或者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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