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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行政监督

华图教育 | 2020-05-21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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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以公权力在它的运行过程中必然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今天河南华图教育教育就带领考生们来学习一下行政监督。
一、原理讲解
(一)行政监督的含义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活动,以达到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二)行政监督体系
根据监督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可以将行政监督体系分为内部监督系统和外部监督系统。
1.行政内部监督系统(来自于行政机关内部)
(1)一般监督
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主要包括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三种情况。
①日常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形式。例如,国务院对省一级政府的工作安排与指导、市政府对省政府的违法违纪行为做进行的检举、控告等。
②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例如,财政部就其所主管的国家财政收支情况对各部委、各地区实施的监督等。
③主管监督,是指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例如,公安部对公安厅所实施的监督等
(2)专门行政监督
专门监督,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监督。专门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在我国主要是由监察部来负责)和审计监督(在我国主要涉及到财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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