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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基层民主制度

华图教育 | 2020-05-2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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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且内容方面也很多,其中政治类常识是常考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政治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在三支一扶考试中宪法中基层民主制度的考察是不容忽视的,也就是经常提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想拿到相关题目的分值,就要掌握其内容、特征等等,在这里我们对基层民主制度进行集中性学习,把握命题方向和规律。
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宪法》第 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城乡居民自己组织起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民主性。它是人民群众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由居民或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以民主的方式,通过说服教育、制订公约和守则等形式进行工作。
第二,自治性。基层自治组织代表本居住地区的居民行使自治权,是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它在组织形态上独立于国家机关,是在居民或村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途径来实现目治的组织。
第三,基层性。它是我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相联系的组织,只存在于居民和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它所从事的工作也都是居民或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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