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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法定量刑情节之自首的认定

华图教育 | 2020-05-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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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自首是量刑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在三支考试中,单选和多选题都会涉及,学员往往得分率很低,原因除了没有记住构成要件之外,还包括涉猎面比较窄、没有学习相应的司法解释,最后就是不会分析题目。因此,关于自首本文带着大家全面的做一个学习,希望能给大家答疑解惑。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首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1.自动投案。在通常情况下,自动投案是犯罪分子主动、直接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但是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分子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均属自动投案。"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虽然并不是出于犯罪分子主动,而是在家长、亲友规劝、陪同之下才投案的,或者是在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分子家长之后,家长送犯罪分子归案的,都视为自动投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刑的,也以自首论,即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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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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