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相关法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 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