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表示,将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建议,优化节假日安排,使其更加人性化。
她说,我们现在的法定假期,既有按照公历确定日期的,也有按照农历确定日期的。根据中华文化的传统习俗,人们在这些节日的活动安排也是不同的。比如春节放假,节后民间的走亲访友活动比较多,就适合将正月初一放在假期的前边,我们长期也是这么做的。后来发现,尽管腊月三十(或廿九)不是假期,但这天基本没有人上班,于是又将假期段提前了一天。
而清明节,按照民间习俗,是个祭祀兼游玩的日子,放假的方式就可以多斟酌一些。按照民间习俗,从清明节前第三天开始,进入寒食,前三天俗称“大寒食”、“二寒食”、“三寒食”,第四天为“清明”。清明当天是不上坟的,寒食那三天才可以择日上坟。如果假期从清明开始,估计很多人还得提前回老家上坟,仍是蹭用了上班时间。不如将清明节放在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
中秋节的情况恰恰相反,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在晚上,上班族需要陪老人一起赏月。如果把八月十五放在假期的最后一天,那么许多人就必须在赏月之前,或者赏月的时间跟家人分开,奔波于路途。这样看来,中秋节最好置于三天假期的中间,或者第一天,而不要放在最后一天。
黄细花建议,对于中秋节、清明节等中华传统节日,考虑将节日当天置于节假日中段,以便人们阖家团圆或祭奠先人,避免出现中秋节和清明节位于假日最后一天,出现匆忙返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