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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军队文职报考答疑: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不同

| 2020-06-1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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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三方协议的效力

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三方协议与文职报考

考生参加军队文职考试,在军队人才网上报名。报名后,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考生一旦通过笔试,在政治考核这个环节,军队文职招聘单位必须调取考生的档案。军队招聘单位是从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取档案,如果档案调取不来,考生便失去了进入文职的机会。

如果毕业生签了三方协议,学生毕业后,学校会把学生的档案邮寄到签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如果是私企,学校把档案发到社会上的档案管理机构。)

特别提醒,学生千万不要自己把档案拿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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