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2020年新疆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来源和结构,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新疆自治区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受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现将我校学生推荐报考新疆选调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400名(各地州市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政治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人民群众有感情、立志于投身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7.注重选拔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参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毕业生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新疆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学院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学院党委印章后,于7月1日17:00前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新校区毓秀楼308),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推荐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并邮寄至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已返校学生盖章程序:已返校学生可自行办理。未返校学生盖章程序:暂未返校的学生可委托辅导员或已返校的同学代为办理,程序与已返校学生审核推荐程序相同。同时,报考人员须于7月1日17:00前将《2020年新疆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和《2020年新疆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crc@csu.edu.cn(邮件主题及汇总表命名格式:新疆选调生-姓名)。
四、其他有关安排
由学校审核推荐的考生统一参加新疆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并对入围人员组织进行深入考察、资格审查、素质测试、体检、公示等工作。拟选调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生录用手续。
选调生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疆各级党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的培养管理。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至少5年,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