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的是( )
A. 工资、奖金
B. 个人财产的天然孳息
C. 生产、经营的收益
D. 住房补贴
A. 工资、奖金
B. 个人财产的天然孳息
C. 生产、经营的收益
D. 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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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解析】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并选错误项。A项、C项: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工资、奖金属于上述归夫妻共有的(一),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上述归夫妻共有的(二)。A项、C项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题意。B项: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个人财产收益转共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个人财产的天然孳息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天然孳息是“法定孳息”的对称。原物按其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B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题意。D项: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D项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题意。因此,选择B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