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除岗位明确注明的之外,其他岗位一律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间出生,本次招聘涉及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
5.学历:学历条件均要求为现已取得的学历;
6.户籍:户籍不限;
7.本公告年龄、学历、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的;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