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热点资讯

首页 > 热点资讯

2022河南省考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可否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河南人事考试网 | 2021-01-02 22:38

收藏

2022河南省考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可否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学习过职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并能够提交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具体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把握并解释。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符号是人们共同约定来指称一定对象的标志物,它可以包括以任何形式通过感觉来显示意义的全部现象,在这些现象中某种可以感觉的东西就是对象及其意义的体现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属于符号的是:

A . 中医诊断时所观察的舌苔
B . 野外行路时人所使用的指南针
C . 十字路口指示用的红绿灯
D . 搜救犬救人时所闻的人体气味

  ---------------------------------

  参考答案:C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其他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人们共同约定;②指代一定对象;

第二步:题目详解
C选项:红灯绿灯本来没有禁止或通过的含义,人们共同约定,用红绿灯进行交通指示,符合定义,所以选C。

A选项:舌苔是人本身存在的实物,并不代指其他对象,不符合定义,所以A错。

B选项:指南针用来指示方向,而不是指代方向,不符合定义,所以B错。

D选项:气味可以用来分辨人,但不是指代某个人,也不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不符合定义,所以D错。

故本题选C。
【2015-联考/安徽-074】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岗位笔试备考推荐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学习套装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