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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岗位报名过程中有疑问,如何咨询?

河南人事考试网 | 2021-01-1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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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岗位报名过程中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1)招考职位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咨询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见公告附件2。

  (2)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问题,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为0371-61612719、61612715,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电话在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公布。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三位房东甲、乙、丙将自己的房子分别租给租客小李、小张、小王。甲说他租给的是小李;小李说他租的是丙的房子;丙说他租给的是小王。
若这三人均没有说真话,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房东乙将房子租给了小张
B.房东丙将房子租给了小李
C.小王租的是房东乙的房子
D.小李租的是房东乙的房子

  ---------------------------------

  答案:

  D

  ---------------------------------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具有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已知“三人均没有说真话”:
甲的话为假话,可得:(1)甲的房子没有租给小李;
小李的话为假话,可得:(2)小李没有租丙的房子;
丙的话为假话,可得:(3)丙没有租给小王。
根据最大信息“小李”,结合(1)和(2)可知:小李租的乙的房子。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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