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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考行测备考每日练习(1月31日)

华图教育 | 2021-01-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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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单选题)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

  A.予以追缴

  B.予以没收

  C.责令赔偿

  D.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D

  全站正确率:32%,易错项: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

  第二步,《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因此,选择D选项。

  注: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8刑事诉讼法修改,《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77条改为第101条,内容不变。

  拓展

  A项:《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B项:《刑法》第64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C项:《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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