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学历
2019、2020、2021年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一本师范类院校和具有一本师范专业院校的其他师范专业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日制本科毕业后直接考取);
报考数学、物理、地理、生物、体育学科的,报名资格可降低至2019、2020、2021年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其他条件不变;
“双一流”院校、“双一流”学科院校2019、2020、2021年有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
5.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举止大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补考现象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