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唐朝永徽年间,曾任广州都督的萧龄之,受赇当死。高宗召群臣集议,萧龄之终因系齐高帝五世孙得免死,流于岭外,其免死所依据的法律制度是()。
A.上请
B.八议
C.例减
D.官当
A.上请
B.八议
C.例减
D.官当
30、【答案】BA选项:上请又称先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司法机关不得擅自裁判处理,而是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萧龄之虽为广州都督,但其赦免死罪的理由是系齐高帝五世孙,与上请的精神不符。B选项:八议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萧龄之为广州都督,其赦免死罪的理由是系齐高帝五世孙,属于八议中的议宾,故正确,当选。C选项:五品以下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员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犯流罪以下,各从减一等,叫例减,显然文中并不是流罪以下,而是死罪。故不当选。D选项: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抵罪的制度,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