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上海市辖区、县的新设、撤销或合并,应由()批准。
A.上海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省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即县、市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故本题选B。
A.上海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19.B
【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省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即县、市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故本题选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