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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犯罪未遂形态的认定,不正确的是()

华图教育 | 2021-06-0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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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对犯罪未遂形态的认定,不正确的是()。
A.甲绑架乙后,向其家长勒索财物。乙家长报警后将乙救出。甲的行为未得逞,构成绑架罪未遂
B.甲骑摩托车抢夺乙的一只耳环,价值2万元,后甲感觉一只耳环用处不大,遂将其扔掉。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未遂
C.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遂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甲属于盗窃罪未遂
D.甲在黄金首饰柜台偷拿了一枚金戒指后迅速逃离,由于慌乱,金戒指掉落到电梯里,甲离开商场后才发现金戒指不见了。甲属于盗窃罪未遂

答案:11.ABD


【解析】《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A项,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甲的行为属于绑架罪既遂。B项,甲已经抢得一只耳环,因而已构成抢夺罪既遂。C项,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在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他们的共同犯罪就构成未遂。此后,乙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构成既遂,但是此后的既遂与甲没有关系,因而甲仍然构成未遂。D项,甲已经将金戒指盗取成功,构成盗窃罪既遂,后来的丢失并不影响犯罪形态的成立。故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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