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年龄限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浚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有严重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人员;
6.其它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