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对于《2021年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说明》(附件2)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以上内容摘自《2021年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来源于湖滨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