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2∶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部分岗位达不到2∶1的比例,经研究决定,现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各岗位报名及核减、取消情况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371—26968959
附件: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核减取消情况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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