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不负刑事责任?( )
A.甲,13 周岁,向同学水杯中投放“敌敌畏”造成该同学死亡
B.乙,18 周岁,多次实施盗窃,但每次窃得的钱财数额不大
C.丙,25 周岁,醉酒后回家途中砸坏多辆汽车
D.丁,40 周岁,某处级干部的配偶,收受戊的财物,通过该处级干部下属
的职务行为为戊谋取不正当利益
58.A【解析】A 项,甲未满 14 周岁,不负刑事责任。B 项,乙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C 项,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丙构成故意 品质源自责任第 79 页 共 123 页毁坏财物罪,应负刑事责任。D 项,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