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 50 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 40 万
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
为真,以 40 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上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
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51.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和欺诈、胁迫且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虽然记者乙的行为既有欺诈的成分,又有胁迫的成分,但具体属于欺诈还是胁迫,要看受害人基于何种心理签订的该合同。本题中,可以判断甲主要是基于恐惧心理而与记者乙签订该合同,故记者乙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故本题选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