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李某因犯杀人(未遂)罪、抢劫罪、盗窃罪而分别被判处 10 年、8 年、5 年有期徒刑, 对其最后量刑应为( )年。 3
A. 10 年
B. 10-20 年
C. 10-23 年
D. 23 年175. 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朱某将王某打昏后离开了犯罪现场,后赵某路过将王某财物偷走。 两人不属于共同实施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故 A、D 项错误,不当选。朱某对王某实施了 人身伤害,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赵某趁王某人事不省之际,秘密窃取了王某的财物,构成 盗窃罪。抢劫罪要求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 财物抢走的行为。可见,赵某未构成抢劫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
A. 10 年
B. 10-20 年
C. 10-23 年
D. 23 年175. 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朱某将王某打昏后离开了犯罪现场,后赵某路过将王某财物偷走。 两人不属于共同实施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故 A、D 项错误,不当选。朱某对王某实施了 人身伤害,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赵某趁王某人事不省之际,秘密窃取了王某的财物,构成 盗窃罪。抢劫罪要求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 财物抢走的行为。可见,赵某未构成抢劫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




